(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辦理步驟
(一)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可以自愿選擇任何一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所有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公布在“代理機構”一欄中。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申請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辦理:
商標注冊申請前查詢(非必須程序)→ 準備申請書件 → 在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書件 →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在交費窗口繳納商標注冊規費 →三個月左右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非必須程序)
目前一件商標從申請到核準注冊大約需要2年時間。如果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一方面損失商標注冊費,另一方面重新申請注冊商標還需要大約2年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準注冊仍然處于未知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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