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可以通過商標局,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以下簡稱《協定》)和《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以下簡稱《議定書》)申請商標國際注冊、并根據自己的需要在一國、多國或全部成員國內申請保護。申請國際注冊,可以直接委托代理組織辦理。
出口商品在海外的商標申請包括商標注冊、商標續展、變更注冊人名稱、地址、商標轉讓的申請和商標咨詢、查詢、監視、異議、爭議、侵權訴訟以及提交商品使用聲明等。
1、一個商標在一個國家或地區提供的每一類商品的申請為一份申請。每個商標在每個國家、地區的申請須填寫《申請至國外注冊商標委托函》一份;
2、提交申請注冊商標的國內注冊證副本或注冊商標所有人出具的許可他人注冊的授權書,未在國內注冊的,應另附說明,申明商標所有權及有關情況;
3、提交印制的商標圖樣25張(不超過8CM*8CM,不小于3CM*3CM)。在美國、加拿大、菲律賓、波多黎各申請商標注冊每份申請還需附實用標簽10張,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實用標簽的,可以用商品或其外包裝的照片代替,但需突出商標部分;
4、申請注冊商標所指定的商品應采用國際通用術語具體列明并附準確英譯文;
5、辦理商標事宜中需提交簽署文件的,委托人應按要求簽署,即由委托人本人或由委托單位主要負責人親筆簽字,并加注冊簽字人職務及姓名的漢語拼音,寄往日本的委托,要求用楷書繁體字簽署,如用草書簡化字,則須加注相應的楷書繁體字。要求加蓋公章的,應加蓋公章。
一、商標注冊申請有哪些要求
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及其它文件,具體要求是:
(1)申請人必須按一類商品一件商標一份申請的原則,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一份。也即一份申請書上填報的商品或服務只能限定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中的一個類別之內。委托商標代理組織代為辦理的如何在海外辦理商標申請,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一份。
(2)《商標注冊申請書》應當填寫工整,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應當準確。
(3)每件申請應附商標圖樣10張(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交著色圖樣10張,黑白墨稿1張)。
(4)出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提供經發證機關簽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以自然人名義申請注冊商標的,應提供相應的身份證件。
(5)申請書件應當使用中文,外文文件應當附送中文譯本。
(6)用人物肖像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的,申請人必須提供肖像權人的授權書并需經公證機關公證。
(7)外國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須在申請書上填寫初次申請國、初次申請日期及申請號,并需在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交優先權證明文件,逾期不提交證明文件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8)申請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的,還需要提供相應的章程及主體資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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