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有機肥,免征增值稅,免稅備案需要什么材料?
《納稅人減免稅備案登記表》污染物排放地環保部門確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污染物排放地環保部門出具的納稅人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證明。
農副產品減免備案?
,你需要把這些資料帶到稅務局備案。如果要備案,需要帶上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法人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公章、減免稅申請材料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農產品是指由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畜牧業、水產養殖業生產的各種動植物的初級產品。農副產品減免備案?
農業生產資料增值稅免稅備案
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生產銷售農膜、農藥、化肥、農機等生產資料,以及批發零售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具體免稅商品如下:
1.農業電影;
2.以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銨以外的磷肥、鉀肥、免稅肥為主要原料的復合肥生產和銷售(企業生產復合肥產品使用的免稅肥成本占全部肥料成本中原料成本的70%以上)。"復合肥及復合肥指用化學或物理方法加工的含有氮、磷、鉀三種養分中至少兩種的肥料,包括只用化學方法制成的復合肥和只用物理方法制成的混合肥料(也稱混合肥);
3、批發零售種子、苗木、化肥、農藥、農業機械;
4.納稅人生產和銷售、批發和零售有機肥產品。
有機肥料是否免增增值稅?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8]56號)為依據;;2008年4月29日,對有機肥、有機無機復混肥和生物有機肥的生產、銷售、批發和零售免征增值稅。
這三種有機肥申請免稅時,必須提供有效期內的肥料登記證和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異地銷售的要提供肥料登記證。(國〔2008〕1020號)于2008年12月10日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規定,享受免稅政策的有機肥產品是指執行農業行業標準NY525的有機肥、執行國家標準GB18877的有機無機復合肥和執行農業行業標準NY884的生物有機肥;其他不符合上述標準的產品,不屬于財稅[2008]56號文件規定的有機肥產品,照章征收增值稅。
誰能幫我找到有關農家肥免增值稅相關文件,謝謝?
農家肥屬于生物有機肥范疇,可以免征增值稅。但應根據納稅人經營的行業提供以下資料:(一)生產銷售有機肥產品的納稅人。1.由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有效期內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2.肥料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出具的一年內有機肥產品質量技術檢驗報告原件。出具報告的肥料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必須通過相關資質認證。3.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銷售有機肥產品的,還應提供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原始憑證。(二)批發或零售有機肥產品的納稅人。生產企業提供的有效期內的肥料登記證復印件。2.生產企業提供的產品質量和技術檢驗報告原件。3.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銷售有機肥產品的,還應提供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證明復印件。凡不能提供上述資料者,不得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