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類會計檔案保留多少年才能銷毀?
將被保存30年。會計憑證的保存期限規定為30年。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來的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個類別調整為10年、30年兩個類別。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了我國企業、其他組織和預算單位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該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短保管期限,具體如下:
1.需要永久保存的會計檔案包括:保管會計檔案清冊、銷毀會計檔案清冊、年度財務報告、財務總決算、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決算、年度納稅報告(決算)。
2.保管期限為25年的會計檔案包括:現金及存款日記賬;稅務日記帳(總帳)和稅收票證分類帳。
3.保存期限為15年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日記賬和輔助賬簿(不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會計轉移的庫存;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各種會計憑證;各種完稅憑證和退稅憑證;財政總預算撥款憑證及其他會計憑證;農牧業稅結算憑證;會計轉移的庫存。
4.保管期限為10年的會計檔案包括:國庫編發的各種報表和退庫憑證;各收入機構匯編和發送的報告;財政總預算應當保存在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決算、年度稅收報告、年度國庫報告、年度基本建設繳款中;稅務會計報表(包括票證報表)。
5.會計檔案保存期為5年的包括:固定資產卡片在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銀行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財務總預算的月度和季度會計報表;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月度和季度會計報表。
6.保管期限為3年的會計檔案包括:月度、季度財務報告;全面財務預算會計旬報。
會計憑證類會計檔案保留多少年才能銷毀?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永久的不能被摧毀,而經常的可以被摧毀。
破壞方法
1.會計檔案的識別
(1)單位應當定期對已達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并形成會計檔案鑒定意見。經鑒定需要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已過期且無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毀。
(2)會計檔案的鑒定,由本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牽頭,由本單位的會計、審計、紀檢監察機構或人員組織進行。
2.不能銷毀的會計檔案。
(一)原始債權憑證;;不得銷毀已經到期但尚未清償的債權債務和其他未了結事項的會計憑證。紙質會計檔案應單獨取出歸檔,電子會計檔案應單獨移交,并保存至未了事項結束。
(二)單獨歸檔或者移交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會計憑證類會計檔案保留多少年才能銷毀?
第一,會計憑證。可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二者保存期限均為30年。
第二,會計賬簿。總賬、明細賬、日記賬等輔助賬簿都是30年。
(注:固定資產卡片-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存5年)
第三,財務會計報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永久保存,月度、季度、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保存10年。
第四,其他信息。銀行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保存10年,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書永久保存,會計檔案移交清冊保存30年。